期刊文献+

浅析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税法与会计制度由于目的和遵循原则的不同,两者存在诸多差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若税法与会计制度不一致,应按税法的规定执行。因此,企业的某些费用支出,从内容和取得的相关凭证上符合会计制度,可以列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不能或部分不能列入当期损益的支出,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审计发现,企业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有所误解,认为只要调整了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费用支出就合法化。
作者 张福玲
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2009年第11期80-80,共1页 Internal Auditing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