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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散装水泥 保障节能减排 国家政策支持 三省率先立法——贺湖南、江西、浙江三省率先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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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湖南、江西、浙江三省为发展散装水泥进行了立法,为全国其他省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立法带了一个好头,拉开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地方性立法的序幕,从而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工作进入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年代。我们对三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率先立法表示祝贺!
作者 刘燕群
机构地区 常州市散办
出处 《散装水泥》 2009年第5期19-20,共2页 Bulk 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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