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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享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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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下“早期收获”方案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原产于东盟9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优惠税率.2010年,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以此为标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成。
出处 《中国海关》 2009年第11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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