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信托业面临的风险开始与日俱增,1995年中银信托投资公司被收购和1997年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因巨额亏损被兼并,众多的中小信托投资公司资不抵债.支付困难,表明我国信托业风险已由隐性转为显性,防范与控制风险已成为信托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一、产生信托风险的原因1.对金融信托的概念不清,无法对信托业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这是产生信托风险最根本的原因.我国的信托业起步之初,主要是为了打破僵化的银行体制,弥补银行信用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然而,对于金融信托的认识一直是比较模糊的.十多年来,我国信托业基本上是按“全能型”给自己功能定位的,很多信托机构从事融资、证券、贸易、投资等多种业务,尤其是一些中小机构信托业银行化的现象更为严重.业务范围不清,使得大多数信托机构成为融资、信贷投资的主体,而不是财产管理的主体.在借鉴西方信托业经验的同时,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发展之路,并且能够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变化,这一直是信托业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近年来信托业中的违规经营,腐败现象。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8年第10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