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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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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单位: 为做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我局增加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换证程序(具体程序见附件)该程序拟于2009年10月26日起执行,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于2010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单位均可申请办理。
出处 《首都医药》 2009年第21期13-15,共3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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