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知识经济时代,商誉已成为现代企业市场竞争的无形资本和重要支柱,目前商誉侵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我国相关立法滞后,法律至今没有明确承认商誉权。本文结合在相关领域的学理思考和实务经验,以商誉侵权行为的构成为线索,从竞争法的视角,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目前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通行观点作一梳理、分析,提出与受害人不具有同业竞争的媒体、消费者或公众,应可以作为商誉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等观点。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26-128,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