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等学校按照目前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时,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把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直接列为期间费用,虚列了支出;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虚增了资产。这一核算办法导致高校会计不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状况,不能正确反映当期的支出和结余,不利于固定资产效益的发挥和管理,不能准确核算高校办学成本。应改进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模式,解决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给管理者、投资者提供客观、可靠、科学的决策依据。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93-95,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