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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里新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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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1年10月26日,位于山西省洪洞县的山西维尼纶厂电石车间一号电炉变压器室发生火灾,造成29万余元的巨大损失。火灾是由焊工白利卫在电炉工段二楼用射吸式割炬割切电炉冷却水套管时,溶渣掉在铝排石棉瓦上,又从铝排穿墙孔中铝排之间的缝隙溅过.落在变压器室地上堆积的浸油锯末上引燃的。这是一起综合性责任事故,是该厂长期以来领导不力、管理混乱的一次大暴露。
作者 申泮文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22期34-34,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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