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3月7日,《科技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有关杭州戴晓钟“科技投机倒把”案的报道.其后又发表了有关各界读者的座谈讨论文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更扩大了这一事件的影响。一时舆论纷纷,领导表示关注的批示不断。6月1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戴案,法庭调查和辩论整整进行了7天,500多人参加了旁听,北京与浙江省许多新闻单位、省人大、政法界、科技界、律师界、政法院校都派人参加旁听。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22期42-4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