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财政部、审计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以下简称五部委)联合制定与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由五个部委联合下文去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可见国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和内部控制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基层营业机构作为控制活动的基础主体,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其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反映企业内控水平的高低。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种以评价办法为载体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之对基层营业机构的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产生积极的政策导向作用。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09年第10期55-57,共3页
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