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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直观法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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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常规的音乐教学中,教师善于创设生动形象的氛围,为儿童理解音乐、表现音乐铺平道路1.首先,在讲述乐理知识时,可以巧妙地动用形象法。乐理知识往往比较单调复杂。如果靠单纯的讲解,儿童不但不容易理解,而且还觉得枯燥无味,这时教师在借助教具的同时,语言要生动明了。譬如说,在认识渐强、渐弱记号时,教师可先提问孩子,“自然界中,哪些声音有渐强、渐弱规律?”这时,孩子会觉得好奇,努力挖掘想象空间,会说出许多生活中有关的现象,如风声、远处驶来的汽车轰鸣声等。这样,儿童不知不觉就在寓教于乐中获取了知识。
作者 袁志娅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09年第9期130-1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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