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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进银行的钱咋能“不翼而飞”?——武汉中院首例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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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9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因未尽到保护客户存款资金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存款人胡女士25万余元存款及利息。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11期30-31,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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