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师外出会诊是一项我国特有的制度,能够推动医师流动、均衡医疗资源。医师外出会诊关系是多种法律关系的结合体,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直接关系着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决定了各方的民事责任。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能够引发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其中,会诊医院在医师外出会诊引发纠纷中因当事人的不同主张而面临不同责任。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80-186,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薛峰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国医疗损害赔偿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项目批准号:07JA820028)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