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会计准则的契约不完备性,导致会计准则与公允表达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准则制定过程的非完全社会性,则会导致上述差异的激化,甚至产生法律诉讼。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规定。但就我国而言,现有法律对会计准则法律地位的规定仍不够明确,为此,应当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确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并规定其例外情形。从会计界自身角度来说,则应不断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和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以缩小会计准则与公允表达之间的差距。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57-62,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