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合法性是认识和理解组织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组织的权威结构得到承认、支持和服从的状态。这种承认、支持和服从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前者称为内部合法性,后者称为外部合法性。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必须获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合法性的支持。本文以兼具公共服务和合作经济综合功能的永济市农民协会为例,以组织的合法性机制为分析工具,从组织内部合法性和组织外部合法性两个纬度分析这样一个自发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生存策略。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9年第11期104-112,共9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