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检察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公诉权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它以"国家适当干预"为基点,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俄罗斯民事检察制度几经变迁,在"人、人的权利与自由具有最高价值"的宪政理念基础上,实现了从苏联时期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诉讼模式的过渡,建立了富有特色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9年第5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黑龙江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权利视域中的中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比较"(QW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