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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工作记事(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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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810元和6070元。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6-16,共1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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