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安全的保障在产区,粮食风险的焦点在销区;粮食供给的保证在产区,粮食需求的市场在销区。因此,产销区都应在国家粮食安全中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十分必要。第一,签订长期稳定的产销粮食订单,稳定产销区之间的供求关系,避免产、销的大幅波动。第二,调整主销区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结构。可把更大部分的粮食风险基金用于补贴销区到产区进行产、购、销并服务于销区的粮食生产与经营者,或补贴产区到销区进行粮食储备、加工、销售的经营者。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09年第11期58-58,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