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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司法改革的一个切入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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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错案”中的“错”,《集韵》解释为“乖也”,《增韵》则解释为“舛也,误也990《说文》解释为“金涂也”,这大概是“错”字最初的含义。后来转义为乖、舛、误的意思。因此《康熙字典》云:“借义,喻误俣也。”错案,意思是不对、与事实不符的,一般指裁判错误的案件,特别是裁判出现重大错误的案件,如出入人罪这种重大错误就属于错案。
作者 张建伟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1期27-28,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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