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教学主体、教学客体和教学环境三方面,西部院校国际金融法本科教学都面临着特殊困难。为此,教师应结合地域与课程特征,在教学目的与目标定位、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教学环节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同时争取外援,在提升自己的同时为教学获取更多资源。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9年第10期205-207,共3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教育厅西部科研项目"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法律机制研究与西部相关人才的培养"(桂教科研[2005]47号)
西部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西部新型金融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桂教科学【2008】2号)的科研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