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下至今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地方税体系,由此阻碍了整个税制的完善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真正确立。本文基于地方税改革的理论,提出选择在武汉城市圈开展以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三个税种为主要内容的财产行为税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武汉城市圈地方税改革试点工作,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地方税收支持,为武汉城市圈发展提供相应的财力保证,为全国地方税制改革探索经验。
出处
《长江论坛》
2009年第5期32-35,51,共5页
Yangtz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税收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研究(09BJY090)
武汉市社科基金课题:武汉城市圈改革地方税制问题调研(09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