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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合伙前的债物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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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查先生: 我的朋友是做个体户生意的,我不久前投资5万元进去合伙。但他原来有十多万元的债务,于是我们在入伙协议上申明此前债权债务都归他一方。请问这样做对我是否具有法律保护作用?今后万一发生什么债务纠纷,我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创富指南)》 2009年第1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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