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跨区域经营的先行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者按: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允许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10月,银监会又将这一政策从初期的6个试点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2008年6月27日颁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新3号令),允许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农合行设立异地支行跨区域经营。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9年第11期11-14,共4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