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接受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于学生成长为合格的法律人的重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但法律职业道德培养的缺失却是我国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造成这一现象有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的原因。根据合格法律人的通识标准,对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良性互动;找寻有效的教学方法,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自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三个维度。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2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司法公正视野下法律院系法律人职业道德的锻造研究”(课题编号:XJK08QDY00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