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我国实现国内增值税17966.9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33.1%;企业所得税11175.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0.6%,两税合计占税收收入的53.7%,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税种。目前,两税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冲突。研究表明,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是优化现行税制的可选方案和必然选择。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第32期101-102,246,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08E0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续资助项目(7047302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