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照史登(H.H.Stern)等人类学家对"广义的文化"的分解,可以将"物质"、"制度"和"观念"作为检视民族法文化体系的一般分类。通过对既存的民族法律文化进行具体分析,来确证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究竟有无价值,如何实现这些价值。
出处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6期72-74,共3页
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元一体的法律文化--彝族习惯法研究"(07XFX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