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60年劳动法制建设贯穿着从身份到契约转变的主线,既要总结宗旨明确、民主立法、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体系完善等经验与特点,也要正视现实,从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清除劳动法律规范"灰色地带"、减少规避劳动法的机率、重视构建集体合同、约束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强化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反思我国劳动法制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出处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Education(Social Science)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劳动合同成本与风险控制研究"(项目编号:09SJD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