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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县加强采购单位监管的四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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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除了监管采购执行机构、供应商,还要监管采购单位。由于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不熟、程序不明,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四川省资中县财政局立足"服务单位、服务基层",从"明确责任、创新思路、规范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提出四项举措,加强对采购单位的监管。
作者 赵发军 赖静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9年第11期43-43,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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