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拘役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拘役刑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的刑罚。《刑法》第42条、第69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因此被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后实际执行的期间很短。
作者 王战梅
出处 《天津检察》 2009年第5期65-65,64,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