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斗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反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的综合工程,我国刑法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者的本意是希望该条文规定能够在打击腐败分子、制止贪污贿赂等行为上发挥重要作用,不可否认,该规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直以来,由于该罪对于犯罪构成、举证责任和法定刑等方面的理论和规定存在着一些不足或争议,而且没有行之有效与之配套的制度和立法保障,使得该规定长期以来被不少人称之为贪官的"避风港"、"免死牌"和"保护伞"。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现状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对该罪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和阐述。
出处
《现代商业》
2009年第35期275-275,共1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