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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底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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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粮食局通知:自2009—10—21起,将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安徽、江苏6省本地产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底价提高,其中,白麦底价提高50元/t,红麦及混麦提高40元/t。等级差价保持不变。
出处 《粮食与饲料工业》 CAS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48-48,共1页 Cereal & Fee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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