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1年4月22日颁布实施以来,作为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的基层执法机关的组织规范,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组织建设、规范工 商所的职能、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趋向多元化、复杂化.市场竞争变得多样化、激烈化,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矛盾也发生了激烈的变化.该条例与现实已出现了明显的脱节.暴露出严重的滞后性。为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建设和提高市场执法监管的能力.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9年第10期22-26,共5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