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纠纷解决机制是在特定条件下由各种具体机制所构成的有机统一体系,"多元化"的概念不能准确反映这种有机统一体系的内部关系,也不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同义词。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应当建立在以司法为中心的法治主义理念之上,笔者称之为纠纷解决的司法中心结构。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1-14,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纠纷解决与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维护>(立项号:08F011)阶段性研究成果
陕西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