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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无限告知义务的价值分析 被引量:4

Valuable Analysis About The Unlimited Informative Obligation In Marine Insurance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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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海上保险合同与其他民事合同相比,突出的特点是海上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承担的告知义务是无限的,而其他民事合同则要求当事人承担一般民法意义上的有限告知义务。海上保险合同的无限告知义务无疑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了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获得保险赔付的风险,旨在维护传统海运强国保险公司的优势地位。海上保险合同的无限告知义务经过一百多年的司法实践,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变迁的步伐。为了保护海上保险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被保险人的利益,促进海运保险业蓬勃发展,应将其承担的无限告知义务改为附条件的有限告知义务。
作者 王金玉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37-139,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日]内田贵.《契约的再生》,胡宝海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170页.
  • 2John Birds, Modem Insurance Law, 4th ed , London : Sweet & Maxwell , 1977 , at 103.
  • 3Container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Inc. v. Oceanus Mutual Underwriting Association(Bermuda) Ltd [ 1984 ] 1 Lloyd' sRep. 476.
  • 4Carter v Boehm (1766), 3 Burr 1905.
  • 5魏润泉,陈欣.《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事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第44页.

同被引文献29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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