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腐败风险是在我国进入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发生的,是转型社会特有的产物,是制度缺位、制度能力不足及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社会中介机构腐败的风险特征及引发因素,应从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行业规范,实现大众监督等方面来预防和管理社会中介机构的腐败风险。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40-43,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型期中国社会风险预警及其干预机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5BSH010)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6JB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