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三农发展迫切需要有效的合作金融服务,但是按合作制建立的我国农村信用社实质上早已背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正朝向商业性的现代化社区银行演进。认真分析和反思我国合作金融发展实践,借鉴世界合作金融成功经验,我国的合作金融应该创新思路,走存量改革、增量发展的新路,并遵循国际惯例坚持立法先行、依法改革的战略,尽快制定《合作金融法》,在新的制度规范引导下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更好地服务三农,推动中国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出处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0期20-23,26,共5页
Journal of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