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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售后回租融资模式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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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船舶售后回租,是指企业将自己拥有的船舶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作为承租人将所出售的船舶资产回租,并按期向租赁公司交纳租金。通过售后回租,承租人既可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又可以继续使用原有船舶。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再以少量代价办理产权转移或直接出售船舶,实现船舶所有权的回归和残值的实现。
作者 胡群峰
出处 《中国水运》 2009年第11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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