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勰《刘子新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思想著作。刘勰认识到不同时代社会风俗有异,法律必须根据时代需求作出调整;强调顺应人趋利避害的本性以把握赏罚尺度和标准。针对南朝社会的无序状况,刘勰提出"贵农"、"爱民"的疗救措施和"法术结合"、"赏罚相济"的法制思想和司法主张。刘勰的法律思想包涵了民本思想、君臣观念和德治理念,同时受到法家"以法治国"思想和玄学"辨名析理"思维方式的影响。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91-96,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