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作者以问卷与访谈的形式对2008年年初南京大雪灾中政府应急措施进行调研分析所得的数据结果,重点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特色以及实践中不够完善之处,通过分析美中不足之处,提出几点改进的对策。确权不到位、协调机制不清晰、领导机制不具体等问题是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律管理制度中现存的比较突出和尖锐的问题。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精神,再制定行政法规等规定,完善中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第17期267-268,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基金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科学基金首批重点项目"当代中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2008-B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08年江苏省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论文大赛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