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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文件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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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笔者看到了某地市安监局下发的一份文件,文件中有这样一句话“某市安监局将行政执法的职能已全部归口至监察大队,局内设科室不再参与行政执法”。很多人看过以后,可能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但这样的说法是否有问题呢?如果局内设科室不再参与行政执法,那么他们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担当什么角色呢?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作者 采小峰
机构地区 淮安市安监局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09年第1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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