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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监督实践——临高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施《水法》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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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1年6月3日,临高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回首28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临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2003至2005年的3年时间里,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法方式,持续开展《水法》贯彻实施情况监督,紧紧咬住问题整改不放松,有力地保障了县农业生产用水,
出处 《海南人大》 2009年第11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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