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法治之下,刑法修正是通过对刑法典原有罪刑规范的增减而直接更新其条文的立法活动。三角刑法修正案中的犯罪、刑罚与量刑三种不同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不仅构成了刑法修正案的内容,而且支持了刑法修正案的制定,并保障了刑法修正案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鉴于我国刑法修正案中长期以来只重视"犯罪"一角的修正,而忽略"刑罚"和"量刑"之角的结构性偏失与功能性障碍,三角刑法修正案应成为我国未来刑法修正中的模式选择。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51-157,共7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