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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商品买卖暂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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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社9月底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根据此通知,两部门明确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9年第6期11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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