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就是公民或法人对其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它没有固定的存在形式,是可以依附于一定载体而存在的形式之一,所以企业档案工作者必须正视档案利用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档案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共同体,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在企业档案工作中既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同时又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09年第11期45-45,共1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