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最高可获50万支持资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明确对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支持资金20万元。申报该计划需同时具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等条件。
出处 《今日中国》 2009年第12期15-15,共1页 China Toda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