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会计处理可划分为初始取得、持有和处置三个阶段。对每一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及其应用指南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说明:对于初始取得阶段,“企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39-3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