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逻辑演绎的有效性是理性形成的基础,全面看问题是达成和谐的保证。不管是普通逻辑还是辩证逻辑,不管是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都首先要求思维清晰,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运用策略;同时追求全面、具体的思维。问题不在于改造哪一种理论,而在于怎么样发现世界的"逻辑"。理论是一个方面,使用理论的人是另一个方面。理论有局限性,人的思维不能有太多局限性。可以只研究一种理论,但是人脑不会只被一种理论武装,思维不可能只认可一种理论。在思维训练的层面上,既需要普通逻辑的眼界和意识,也需要辩证逻辑的眼界和意识。
出处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1期46-49,52,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基金
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资助项目"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与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Hjsk2009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