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六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弹指一挥间”。就在这挥手之间,我们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各行各业日新月异.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司法理念有了巨大的进步,改革意识不断增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物质装备日趋先进。单从民事审判方式来说,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就经历了三个阶段,有过两次大的演进与变迁。本文拟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花法院)为视角.回顾和总结我国六十年民事审判方式的演变,以期对新时期的审判工作有所启示。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