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为人人负责 人人为我负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10月9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这个条例中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有关规定,监管部门不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09年第11期19-1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