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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认证中心加快强制性认证证书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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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4号公告和相关通知,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强制性认证产品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将予暂停。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认证中心从3月1日起按新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截止10月底已完成大部分企业2004版证书的转换工作。
出处 《中国安防》 2009年第12期26-26,共1页 China Security &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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